新媒体培训班创业合伙人合作协议
新媒体培训班创业合伙人合作协议
一、合作目标
本协议旨在通过合作共同创办一家新媒体培训班,共同开发和运营培训课程,提供优质的服务,实现双方共同的经济利益。
二、合作方式
1. 合伙人资金投入比例及分红比例:
合伙人A(以下简称A)占股40%,合伙人B(以下简称B)占股60%。
A和B的分红比例和出资比例一致。
2.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
a. 合伙人应共同分担风险,努力促进新媒体培训班的发展;
b. 合伙人应共同研究、决策关于运营、推广、市场营销、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;
c. 合伙人有权利监督和参与新媒体培训班的日常运营;
d. 合伙人有义务保护新媒体培训班的商业秘密;
e. 合伙人应积极配合并共同参与新媒体培训班所需的各项活动和项目;
f. 合伙人应按规定方式及时缴纳投资款项和应缴税款;
g. 合伙人应定期参加合伙人会议,讨论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。
三、合作期限
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,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。合作期满后,合伙人若无异议,可以续签协议。
四、业务分工
1. A负责新媒体培训班运营管理、课程的策划和教学设计;
2. B负责新媒体培训班的市场推广、招生和销售。
五、利润分配
1. 合伙人的投资款项和利润分配均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;
2. 合伙人获得的利润应根据年度盈利情况进行分配。
六、解除协议
1. 若一方违反任何合作义务且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,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;
2. 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,并书面确认。
七、争议解决
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若协商无果,可向相关法律部门申请仲裁。
八、协议变更
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合作伙伴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,以书面形式确认。
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