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馆创业合伙人协议书方案
瑜伽馆创业合伙人协议书方案
一、合作目标
本协议旨在确立瑜伽馆创业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,共同致力于打造一家优质的瑜伽馆,提供专业的瑜伽教育和服务,共同实现经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。
二、合作模式
1. 合伙人投资比例:各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创办瑜伽馆,投资比例分别为A合伙人占50%,B合伙人占50%。
2. 共同决策:合伙人共同参与瑜伽馆的运营决策,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。
3. 工作分工:A合伙人负责瑜伽馆的日常管理和人员招聘,B合伙人负责市场推广和财务管理。
4. 资金管理:合伙人应共同监督瑜伽馆的收入、支出和资金使用,确保资金的合理运作。
三、利益分配
1. 利润分配:合伙人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共同分享瑜伽馆的利润,A合伙人占50%,B合伙人占50%。
2. 风险分担:合伙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比例与其投资比例相当。
3. 退出机制:任一合伙人有需求退出合伙关系,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,待另一方同意后可进行资产清算或寻找新的合作伙伴。
四、责任与义务
1. A合伙人负责瑜伽馆的日常管理,包括人员招聘、培训、课程安排等工作。
2. B合伙人负责瑜伽馆的市场推广和财务管理,包括制定市场推广策略、营销活动等,并进行财务报告的分析与归档。
3. 合伙人应积极参与瑜伽馆的经营,共同参与相关会议,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。
4. 合伙人应保守商业秘密,不得披露给第三方,并共同保护瑜伽馆的品牌形象和商誉。
五、解决争议
如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,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,并接受仲裁结果。
六、其他条款
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违法、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。
3.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。
本协议从合伙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并在协议履行期间持续有效。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规定,共同为瑜伽馆的成功经营而努力。